说说《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
贵州献才律师事务所 石磊律师 婚姻问题,关乎个人、关乎家庭、关乎人类社会。为此,现代社会,在契约时代里,像身份等家庭关系的事项,法律也出面干预,目的就是维护社会和谐、维系家庭稳定。 当你我开始思考婚姻,对比自己、对比身边的人们,关心财产、关注婚姻的核心——夫妻感情——到底爱有几分?这就到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,且看: 一、法律规定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规定: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 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对“家庭暴力”、“虐待”、 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进行进一步规定,并指出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符合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‘应准予离婚’情形的,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”;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又指出:“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”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;到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三)》再明确:“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,致使感情确已破裂,一方请求离婚的,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,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(五)项的规定处理”。 从以上法律及其司法解释来看,讲到的是如何解除婚姻关系、怎样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形。因此,婚姻出现问题,当用法律来处理,当走向诉讼程序之后,此条就成了必谈的内容。故,此条成了法定离婚条件,成了不想谈但又不得不谈的内容,也就是大家不愿意看到,不愿意谈到但又不得不正视的法律。 但是,此条规定,对于没有离婚的人、对于想挽救婚姻的人,或者要步入婚姻殿堂的人来说,亦有很强的现实指导。 二、深层考究 婚姻问题上升到国家管理层面,经历古往今来、古今中外的发展演变,再到法律规范,有着深层的因素参杂其中,这就是稳定家庭、和谐社会,进而在利社会发展。 (一)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目的是稳定家庭关系。 这样一来,婚姻法透露着维系婚姻关系,维护夫妻感情的本质理念。这才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真正的目的。 认真、仔细地看此条的规定,“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”,以及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”,说明了什么?不就是基于“维系婚姻关系,维护夫妻感情”?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,要调解,即使“感情确已破裂”,这就透露着中国人本来的思想,就是“宁折十座庙,不折一桩婚”,尤其是在物质欲很强的时代,成立一桩婚姻美事是需要花一番工夫,而毁一桩婚姻可能就是一点鸡毛蒜皮。 看看今天的离婚率,看看今天的离婚现象,很多都是因为点的家庭经济事务,因为一点点小事而争吵,而互不相让,而去民政部门领个离婚本本,或者法庭相见。 两个大人散了就散了、分开了就分开了,可是两个家族,特别是子女,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问题。 为此,国家从整个人类出发,从惩罚两个人的冲动出发,就制定严格的标准,不能让人们随意离婚,于是规定,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”,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”,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”。 (二)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教男女认真对待婚姻。 法律这样规定,进而明确,要想不出现这种情况、走到这个地步,也就反面告诉大家,好好珍惜、经营自己的那份感情、那个家庭。 作为男人,好好对待你的妻子、你的岳父岳母、你妻子的朋友、你妻子的亲戚,还有你们共同组建的家,你们自己的孩子。 作为女人,好好对待你的丈夫、你的公公婆婆、你丈夫的朋友、你丈夫的亲戚,还有你们共同组建的家,你们自己的孩子。 这就是说,不管是丈夫或者是妻子,就要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”,“在家庭中地位平等”,“都有参加生产、工作、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,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”,“有互相扶养的义务”,不重婚,不与他人同居,不家庭暴力,不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,没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,按时回家、不在逗留。这样一来,家庭一定幸福和睦,夫妻关系一定和谐美好。 相信做到这些,就不会出现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,相信夫妻双方也不会离婚。 这才是婚姻法的真正本质所在,这者婚姻法内在理念的真正价值。 三、结语 婚姻,说大就大,说小就小。大,是因为影响到两个家庭,影响到子女,影响到社会,进而影响到人类社会;小,是因为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事,是因为只是这个两个的行为。 但是,以小见大,从整个人类出现,小服从大,法律调整成为必然,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。于是《婚姻法》就专门针对婚姻问题有关的现象进行规范,引导价位生活。 这样,法律从正面,从反面指引大家,目的就是让人们符合社会大众的生活准则,达到维持社会发展。 通过前面的分析,婚姻法表面上看来是用来离婚之用的,其实质是在契约时代里,维系社会、维系家庭,保护夫妻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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